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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旅行社:严格执行《旅游法》

2013-10-5 12:38:56 本站原创 佚名 【字体:

    10月3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(以下简称《旅游法》)实施第三天,乐山市各旅行社执行情况如何?带着这些疑问,记者走访了乐山市内一些旅行社。
 
    “我们的导游都必须持证上岗,上岗前全部接受了《旅游法》的学习。”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乐山师范学院分社工作人员徐思苑告诉记者,“目前我们的旅游产品全部符合新法规定。”

    “我们旅行社更多的是省内游,走出乐山,我们的游客就是乐山的门面,我们的素质代表了乐山的素质,文明旅游特别重要。导游会提醒游客注意文明旅游,保护景区环境。”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乐山分社工作人员刘颖说,“取消购物环节,导游的收入不再是以前靠游客购物来提成了,而是收取导游费,但导游费已包含在游客的团费里了,不会再向游客单独收取导游费。而取消购物对整个旅游产品的影响不能说全部都会涨价,像这次去九寨沟的旅游产品价格较去年还下降了。”

    在走访中,市内多家旅行社表示《旅游法》的实施能更好地促进行业的规范化、健康化发展,也能促进行业的优胜劣汰,他们一定会积极执行《旅游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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